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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以“OOC”为荣

Bradlin:

我常常在看文时看到作者在一开头标注“OOC”。一开始只是极少数,我甚至不了解“OOC”是什么意思。后来这种标注却越来越多,发展到现在,我几乎在所看到的每一篇同人文开头,都会看到这个标注。


 


这使我百思不得其解。


 


同人文,基于原作基础上的再创作。有一句话形容得特别精准——“戴着镣铐跳舞”。


因为有了原作这个背景的限制,在写作过程中,作者的创作势必要受其约束。如果你是基于其世界观设定再创作,那么就要遵循其世界观;如果你是围绕原有人物进行再创作,那么势必要根据人物本身形象设定来进行。


 


这在我看来,是同人文写作最基本的底线要求


 


然而,我却看到无数的文章,在于开头标注了“OOC”之后,进行肆无忌惮的放飞的写作;那些文章,很不好意思,除了人物姓名之外,我并未能看出一丢丢跟原作人物的相同之处。那么在这种情况下,我建议你不要再套用那些人名,也不要再称之为“同人”——是的,那是毫无疑问的原创作品。


 


我对你的原始创作抱以十二万分的尊重,但请务必、务必,不要再擅自通过“OOC”三个字母将它划“同人”的范围。


 


你可能会说,我标“OOC”的用意就是为了让你避雷啊,谁让你自己硬要看的?


 


首先,请你明确,标注“OOC”并不是一种事前警告,它只是一种于事无补的事后救济。在你将这篇文章完成发表的时候,它就注定要被公开的不特定的人所阅览,你的“OOC”并不能起到实质性的阻碍作用。以及,在这个“OOC”泛滥的环境下,我相信不止我一个人分不清哪些是真正带着警示作用的,而哪些又只是作者的“谦辞”与心血来潮。


 


再者,“OOC”这个三个字母并不是你的避风港,并不代表你在告诉了世人我写的东西out of character之后就能免除所有的责任。打个不恰当的比方,如果我在打你之前跟你说一声“我要打你了”,那我是不是就不用为我对你的伤害行为负责了?显然不是。


 


你可能还会说,那你太苛刻了,又不是人人都能写得好,还不准人OOC一下了?


 


说了一大堆,这正是我要说的问题所在。


 


“OOC”泛滥,除了将其视为避风港和免责事由,更重要的一点,我认为是没有认识到:一旦OOC,对同人文意味着什么?而答案我已经在上面给出:OOC的文章,不叫同人文,叫原创作品。


 


诚然,你的文笔可能非常动人心弦,你勾画的情节也可能十分跌宕起伏,但同人创作,究极追求,是在原作上再开出花来。懂了吗?原作给了你这块土壤,你要在那上面种花,而不是自己去开垦荒地。花开得再美,不再那片土地上,就是脱离。


 


而我在就这个问题与别人交流的过程中,曾经被问过一个问题:同人还要遵循原作吗?难道不是在原作中实现不了的才要寄托于同人吗?


 


我就这个问题思考了很久,最后得出的结论是:无论如何,人物的刻画至少还是要与原作符合。换言之,out of character的那个character,起码还是要相一致。这是因为,同人文的创作,基本上都是围绕“角色”这一因素进行的。


 


因而,我对于文章写得好/不好这个问题并不评价,因为这是个纯主观的问题;我也尊重所有作者对写作技能的磨炼,只有不停写才会有进步。但是,请明确,如果要进步,请不要再觉得“OOC”是件无关紧要的事,也不要再在文章开头标注“OOC”之后就觉得万事大吉——


 


请正视“OOC”,并以之为你同人创作路上的耻辱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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